一、信訪投訴基本職責
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各部門工作的批評、意見、建議、求助、咨詢,向有關責任單位交辦和轉辦群眾反映的問題,反饋處理結果,及時向政府機關提供有關的信息。
二、受理范圍
(一)對銅仁市政府機關工作的批評,意見和建議;
(二)對我市改革開放、經濟建設、發展環境、市政建設、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三)對市政府各部門工作職責、辦事程序和政策規定的咨詢、意見和建議;
(四)對直接影響群眾生活的有關問題及突發事件的處理意見和建議;
(五)對社會生活中發生的屬于需要財政方面解決的有關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六)對市政府出臺的相關政策、規章等方面的咨詢和建議。
三、反映人須知
1、投訴對象明確,投訴內容真實、客觀、清楚,不得歪曲或捏造事實,不得誹謗、誣告他人;
2、不受理涉及紀檢舉報、司法起訴等需通過法定途徑解決的事項訴求;
3、問政內容應詳細、表述清楚;
4、提交前請留下您的真實姓名、電話、地址、電子信箱等,有關方面在處理時可以更好地與您聯系;
5、需要保密的,是否公開請選擇否;
6、對收到的信件,將按信件內容分類處理。咨詢類信件5個工作日內給予回復,問題復雜的提供受理告知,回復期限適當延長;投訴類留言將按照《信訪條例》有關規定辦理和回復;
7、未按上面1-5點填寫不予受理;
8、請牢記您信件的編碼,以便跟蹤查詢辦理情況;
9、感謝您對我市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積極參與。